淮安网民发帖骂警被拘9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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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淮安一名网民因在网络上发帖批评当地交警,而被当地公安局拘留9天。因不服该处罚,网民将作出处罚决定的涟水县公安局告上了法院。早报记者昨从法院方面获悉,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。而此前,原告曾表示自己受到公安方面的施压,并已写好“遗书”。撤诉的结果让众人大呼“意外”。

  2011年11月20日,网名“安东一怪”在淮安当地网站“淮水安澜”上发帖,标题为《涟水交巡警大队——你妈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气大灯呢!》。帖文称,晚上在涟水县城开车,驾驶人不开近光灯,“开着氙气大灯,让人一点看不清路面情况!我真的不知道,交巡警大队的官员们,你们除了违章罚款以外,能不能做点人事呢?你妈晚上上街不开车吗?”后涟水县公安局认为,该帖内容含有“你妈”等字眼,辱骂了交巡警大队领导,决定给予发帖人卜延兵(网名“安东一怪”)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。

  因不服公安机关的上述处罚,卜延兵将涟水县公安局告上法院。今年2月23日,受淮安市中级法院指定,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卜延兵辩称,“你妈”是网络用词,且发帖目的是对交警队的工作进行监督,主观上不具有骂人的故意,因此,公安机关只是“为了小团体的利益”,才故意对其作出严重处罚的。

  这起案件也是江苏公安机关因网友发帖“不文明”而作出拘留的第一案。正当众人翘首以盼该案会如何收场时,竟意外传来了原告卜延兵撤诉的消息。